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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20/5/25 9:11:40 访问次数:1148

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注意事项

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注意事项

1 政策使用条件

办理转登记的一般纳税人,需要满足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条件,具体是指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纳税人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累计应税销售额.

2 申请次数

今年选择转登记的次数只有1次,也就是说今年选择转登记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今年不能够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3 办理流程

符合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

4 转登记后衔接

纳税人办理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然需要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5 发票开具要求

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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