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推荐信息
热门信息

2020年度的个税综合所得将开始“多退少补”

发布日期:2021/3/2 10:01:56 访问次数:1062

2020年度的个税综合所得将开始“多退少补”

2020年度的个税综合所得马上开始“多退少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规定相关纳税人需要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2020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首先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 已预缴的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并且申请退税。

情形包括:

1 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周期内预缴过个人所得税。

2 2020年度有符合享受扣除的专项附加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

3 因中途离职等其他原因没有收入。

4 没有入职仅享受劳务报酬等。

5 预缴税款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优惠的。

6 有符合条件的慈善事业捐赠但预缴税款未办理扣除的。

二 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缴额超过400元的。

1 在两个或以上单位任职受雇,预缴扣除时重复扣除的。

2 取得两处以上综合所得,合计税率高导致已预缴税款小于年应纳税额。

三 那些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 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

2 年度汇算需要补缴金额超过400元的。

3 已预缴税额与年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四 办理时间

年度汇算时间未2021年3月1日到6月30日。

五 办理方式

1 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2 通过任职单位代为办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