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3/15 14:24:51 访问次数:923
最近有很多老板在办理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的时候遇到了麻烦,按照当下税务局征管要求,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方会涉及到股转所得税的问题,那么自然人股东之间股转究竟是怎么交税的?老板在不了解税收的情况下随意转让究竟有哪些问题和风险呢?今天小编就带着大家一起学习一下。
一、正常交易情形下,自然人股东股转所得税如何确认?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相关税费。
例如:某公司一个占比60%的自然人股东将股份转让给另一个自然人(两者无直系亲属关联关系),其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已经全部实缴到位,如果双方谈定的转让价格是80万,账面净资产金额为110万,假定转让不存在其他合理费用,则转让股权所得税=(80-60)*20%=4万。
二、自然人股东股转特殊情形怎么确认?
当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常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核算股转所得税,通常来说特殊情形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①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比如净资产总额是150万,如果你的股份比例是50%,在注册资本全部实缴的情形下那么视同你的净资产额为75万,如果股权转让收入低于75万则视同不合理。
②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者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比如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全体股东完成了实缴到位,其中一位占比50%的自然人股东以10万的股转转让价格转给另外的股东,投资50万收回10万转让,这也是视同不合理的。
③申报的股转收入低于相同或者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者其他固定股权转让收入的。
④申报的股转收入低于相同或者类似条件下同类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⑤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者股份的。
符合以上特殊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一般会按照净资产核定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什么是净资产核定法?其实就是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者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来核定。此时决定股权转让收入的就是公司的净资产情况以及资本实缴到位的比例了。
综上:股权转让之前务必要了解政策再决定,算好税额再行动。切记不可冲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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